公共建筑领域

中建一局华江公司纪委信访举报公告

一、信访(监督)举报受理方式
1.通信、来访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8号中建一局华江建设有限公司2楼 206室 邮编:100161
2.电子邮箱:hjxfjb20@163.com
3.举报电话:010-83982806
二、信访举报受理范围
1.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2.对监察对象(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,下同)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3.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,提出的申诉。
4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三、不予受理范围
1.对反映的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。
2.依照有关规定,属于其他机构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;以上不予受理的检举控告通过来信反映的,应当及时转有关机构或者单位处理;通过来访、来电、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反映的,应当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纪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。
3.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 等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 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2.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干扰纪检监督部门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3.欢迎使用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进行实名举报。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,将予以优先办理,并及时回复。